大西北网10月1日讯 记者日前从甘肃省文物局获悉,该我省将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于即日起至2016年12月期间对该省可移动文物进行首次普查,该省境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各类由单位收藏保管的可移动文物都在普查对象之列。
2012年10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决定从2012年10月至2016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要求,该省于今年年初启动了全省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据了解,本次普查的可移动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经认定和在普查中新认定的国有可移动文物,具体为1949年(含)以前,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历史上各时代重要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以及由博物馆、纪念馆收藏登记的1949年后的藏品。列入国家文物局公布的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范围的作品、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也在普查范围之内。
普查期间,各国有单位均要如实填写《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并按时反馈省普查办。根据各国有单位反馈的情况对收藏有文物和疑似有文物的单位,省普查办将派专业人员上门进行文物确认,确定要收藏有文物的单位,再按规范组织开展文物信息采集和登记。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