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1月28日讯 为进一步规范兰州市建筑市场秩序,保障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兰州市将开展为期两年的房建、市政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昨日上午,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召开局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2014年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动员大会对治理行动作出部署安排。
规范建筑市场两年实现6大目标
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将通过开展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现六大目标: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和遏制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动;落实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促进兰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建立规范化用工制度,提高建筑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建立健全全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在昨日的会议上,各县区建设局、全市部分房建和市政项目的建设单位分管;市政基础设施及各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负责人;供水、供热、燃气等相关企业明确了相关职责。
项目负责人承担质量终身责任
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应承担的质量终身责任。比如一个市政项目的使用年限为30年,那么该项目在建成后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任何质量、安全问题,只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相关负责人都要承担责任。
对检查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及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布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建书面承诺制保留城建项目“大数据库”
同时,记者了解到,兰州市还要求对房建和市政项目建立书面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和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制度,对工程所有建设信息和各类参数存档以便日后调取数据,保留一份城建项目的“大数据库”。据悉,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五方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增加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建设单位要对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信息建立信息档案,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和保存。
严打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每4个月组织一次全面排查,并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要及时上报市建设局。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处罚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通过加大处罚力度,加大违法企业和个人的违法成本,有效遏制转包挂靠等问题。设立举报电话、投诉信箱,鼓励公众举报,并积极处理好举报。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曝光,及时发布信息,让公众充分了解参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按受公众监督。进一步完善兰州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外,还要在媒体上曝光,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制。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检查方式,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企业、直插现场)方式进行检查,对工程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监督。
公开建筑市场企业和人员基本信息
记者从兰州市城乡建设局获悉,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将向社会公开建筑市场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督促企业和人员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制”。严格按照住建部颁布的标准,将本市范围内发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上报兰州市建设局。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全面负责。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积极推行建筑业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逐步将全市建筑劳务工人基本信息,纳入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