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兰州市严格规范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经纪行为。凡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商品房、经适房、保障性住房等一律禁止发布信息或代售、代租。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行业管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住建部、国家工商总局和省住建厅、省工商局“关于集中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兰州市房管局与市工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从去年8月起,对兰州市房地产市场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治理,通过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巩固三个阶段工作,严肃查处了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了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近期以来,个别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无视房地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发布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售房信息,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严重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性质十分恶劣,社会反映强烈。
为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经纪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兰州市房管局下发“关于严格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经纪行为的通知”,将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为此,要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必须严格依法开展房地产经纪活动,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要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房地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凡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商品房、经适房、保障性住房等一律禁止发布信息或代售、代租。经市场检查或群众投诉发现中介机构违规发布广告信息和代售、代租的,一经核实,依法严肃处理。第一次给予警告并记入信用档案;第二次暂停中介机构资质和经纪人资格年检。情节严重的,注销中介机构资质证和经纪人资格证。(更多关注请点击http://www.dxbei.com/n/cheng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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