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市财政局传来消息,兰州市对2013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进行发放,共计36万元。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公告规定,2013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是重型载货车,具体条件是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
据了解,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凭《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在市商务局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申请补贴资金。兰州市商务和财政部门对报废车辆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同时在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最终确定2013年全市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有20辆,共发放补贴资金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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