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记者昨日从省招办获悉,我省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3月25日全面展开,将于4月底前结束。今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在录取阶段省内各招生单位之间的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调整,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得调整给其他招生单位使用,总计划不得突破。
2014年全省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阅卷的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顺利进入复试阶段。省招委会要求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将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进行公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方式,所有拟录取考生信息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省招委会要求,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加分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201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在录取阶段省内各招生单位之间的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调整,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得调整给其他招生单位使用,总计划不得突破。
此外,省招委会要求各招生单位做好复试导师、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明确导师群体在复试工作中的学术权利和责任,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中的作用,并规范其行为。加强对所有参加复试的非应届考生学历以及应届考生的学籍资格的审查,对于学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考生,招生单位不得录取。要严肃招生纪律,不得违反招生政策规定违规招生。省招生委员会在复试、录取阶段将安排录取工作督导组,深入各招生单位,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