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选择服务当心雇到“野家政”
大西北网讯 春节临近,省城兰州的家政服务高峰已经凸显。但由于家政服务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缺乏规范,导致家政发生的纠纷也不断增多。昨日,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城关消协同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尽量不要选择在小区内张贴“野广告”的家政公司,一旦出现消费争议消费者很难维权。
“最近我们就接到好几起投诉。”城关消协工作人员介绍,市民张女士在楼道的宣传小广告上找了一家家政服务公司的电话,在电话中商定了服务的项目和价钱后,就有两名中年妇女上门服务。可是忙了一整天后,张女士觉得一些细节的地方收拾得不满意,就要求重新弄,但两名家政人员却坚称,她们收拾卫生就是这个标准。结果,花了钱还没达到满意,张女士不愿意按照最初的约定付钱,想要扣掉50元钱。这下家政人员不干了,双方争执起来,最后张女士投诉到消协。
“由于当初双方的服务内容都是口头约定的,没有签订服务合同,所以标准不好统一。最后只能调解,家政服务人员再收拾收拾,张女士还按约定价格付款。”通过张女士的经历,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市民,每到家政用工旺季,一些既没有注册登记,也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家政”就会趁机揽活。
市民对于“野家政”的投诉主要集中在以提供“免费服务”为名,吸引消费者购买服务卡,之后便降低服务质量,甚至拖延上门时间,减少服务次数;有的家政公司不仔细核实服务人员的身份、来源,就将其派到消费者家中,出了问题就推卸责任;个别家政服务人员在服务一次或几次后便跟消费者签订“私约”,由于少了中介费,价格相对较低,一些消费者也乐于接受,可一旦出现问题往往投诉无门。
对此,两部门提醒市民,在选择家政服务公司时要注意查看其资质,最好签订书面服务合同,凡是可能产生争议的条款应先与家政公司商议确定后再签字,并尽可能的将条款细化,如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价格、项目,以及一旦出现侵害财产、人身安全等行为后,家政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等。此外,尽量不要从街上随意找人做家务,否则一旦发生意外或是财物丢失的问题不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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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