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法制 行政 考核
鑫报讯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兰州市出台了《兰州市依法行政考核暂行办法》( 简称《办法》)。根据《办法》规定,从今年3月1日开始,兰州各级政府部门在起草地方性法规、制定政府规章,实行立项论证、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外,将进一步健全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禁止下达罚没指标,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
《办法》指出,兰州市各级政府部门在制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应当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起草地方性法规、制定政府规章,实行立项论证、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政府应当以法定形式公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报送备案;完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和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办法》规定,兰州市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推进和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积极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完善相关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应当持有合法有效证件并主动出示。同时将进一步健全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禁止下达罚没指标,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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