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明确
使用道路停车位不得收取停车费
大西北网讯 近日,银川市物价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银川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该《细则》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6月1日。
《细则》提出银川市将适时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建立分区段的停车收费制度,综合考虑停车设施所处区域、交通拥堵情况等因素将全市划分为不同区段,实行分区段的差别化停车收费制度;对于同一区段停车设施,区分停车时段、车辆类型等制定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利用经济杠杆调控停车资源,按照“路内高于路侧、路侧高于地下、主城区高于外围区、商业区高于其他区域”的原则,制定差异化收费和计时累计收费标准。鼓励和引导群众在中心区域外停车,培养市民良好的出行意识。目前,银川市物价局正在制定差别化收费政策。
《细则》对停车优惠措施做了调整和增加。例如,对悬挂公安部门核发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在社会公共停车场接受充电服务期间免费停放;各类停车设施(住宅小区除外)停放不足15分钟免收费;进入住宅小区不足30分钟免收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在各类非居住区内停车场停车,可享受免费停车3小时的优惠时长。
《细则》中明确提出“使用道路停车泊位不得收取停放服务费”。据了解,对于不影响交通正常通行的港湾式道路停车处,可设立路边停车场,其不在取消收费范围内。
《细则》中还提出,停车设施经营管理者应加强停车设施的建设与维护,按照《银川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车辆停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快建设智能停车系统、诱导系统、智能收费系统,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要求,停车场必须具备电子计时装置,否则实行按次收费方式。(记者张瑛)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