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督查组专程来我省督导检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据了解,我省现有校车1733辆,其中符合校车标准的校车149辆,不符合的1584辆,民办幼儿园校车运营有很大的潜在安全隐患。对此,我省将督促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好校车服务方案。
全省符合标准校车不到一成
目前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共有336.7万人,其中就近入学的220.8万人,寄宿学生82.7万人,乘坐公交车上学的学生29.03万人,乘坐校车的学生8.2万人;幼儿园幼儿共有42.49万人,乘坐校车的幼儿4.62万人。全省现有校车1733辆,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校车1254辆,幼儿园校车473辆;学校自备校车392辆,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校车1310辆;符合校车标准的校车149辆,不符合校车标准的校车1584辆。在全省开展校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各地普遍存在民办幼儿园为吸引生源自行购置配备校车的现象,且民办幼儿园的校车数量大、隐患多,特别是校车数量不足与接送幼儿需求较大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这对校车的运营安全带来了很大的潜在隐患。
个别市州建立校车管理机制缓慢
经过各地的不断探索,现在全省形成了“河东模式”、“河西模式”和学校自备校车三种模式。庆阳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购买专用校车,成立校车运营公司,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形成校车管理“河东模式”;酒泉、武威、张掖等河西地区通过政府补贴运营单位车辆的方式,由各县(区)运输公司统一安排所属车辆开通周末接送班车。全省现有392辆自备校车主要集中在中小学校和一些幼儿园,各中小学幼儿园均建立了驾驶员资质审核、运营线路登记备案、车辆定期维修保养、学生乘车信息台账等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全省各地校车工作开展不尽平衡,部分市州尚未制定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人审批管理的具体规定;部分县(市、区)尚未根据当地学校分布、需要校车服务的学生人数和道路交通状况等,制定符合实际的校车服务方案、过渡期交通安全方案,“以县为主”的校车安全管理机制有待建立;个别市(州)建立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协调机制的步伐缓慢。
为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我省也建立了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综合与专项相结合的督察制度,组织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联合开展督查工作,并且各市开通了举报电话。
四项制度规范校车秩序
我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表示,我省将积极推动校车安全工程实施,出台符合我省实际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省、市、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县为主”的校车使用许可制度、校车驾驶人员审批制度、运营公司校车服务管理制度、校车运营单位服务责任书制度等四项制度,切实规范学生接送车辆运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