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以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理各类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近500件,有2700余名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未成年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处在形成期,他们的思想相对比较单纯,对善恶是非的判断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较差。尽管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但从审理的案件来看,诱发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十个方面的原因,也可称为是使未成年人走入歧途、失足犯罪的十个陷阱。
1.沉迷网络
网络在为全社会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网络游戏、网络交往等也成了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陷阱。
在近几年北京一中院审理的未成年人强奸、抢劫、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及盗窃案中,与网络有密切关联的约占未成年犯罪案件的30%。
2.黄色诱惑
从一中院近年来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来看,黄色诱惑已成为未成年犯罪的主要诱因。黄色诱惑像毒品一样正在侵蚀未成年人。
3.盲目攀比
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不可否认的是,每个家庭间的生活状况还存在许多差别。社会上的攀比之风不可避免地对青少年产生了影响。穿着、消费等方面的差异使一些青少年的虚荣心受到了伤害,往往在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引发犯罪。
4.交友不慎
在审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有相当多的未成年人是因为交友不慎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为讲所谓的哥们儿义气,不分是非,不管是否违法,盲目跟从,当面对法律制裁时,才感到后悔莫及。在一中院审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中有近15%的案件被告人是由于交友不慎而走上犯罪道路的。
5.沾染恶习
赌博、吸烟、酗酒等不良习惯对青少年有着很强的毒害性。
从一中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来看,有近10%的少年犯罪都是从沾染不良习惯开始的。
6.情感纠葛
许多家长都有过这样的感受,现在的孩子成熟得太早了。有的孩子上初中就开始所谓的谈恋爱,不成熟的恋爱观、婚姻观让许多未成年人耽误了学习,甚至误入歧途,酿成终生后悔的恶果。
7.模仿追风
从影视文学作品到网络游戏,处处充斥的凶杀、暴力等场面像毒品一样腐蚀着青少年的心灵。特别是一些未成年人,是非善恶不分,只是一味地追风模仿,将寻找所谓的刺激作为时尚,往往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8.娇纵溺爱
俗话说,可怜天下父母心,作为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无私的,但并不是不明是非、百依百顺、过分迁就的溺爱,娇纵溺爱的教育方式会影响孩子的成长。
在一中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不良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近85%的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家庭教育出了问题,而其中的娇纵溺爱约占一半以上。
9.粗暴管教
与娇纵溺爱相反的一种对待子女的方式就是简单粗暴。许多家长粗暴的管教方式使一些孩子产生了逆反心理,导致他们一错再错,在违法犯罪的路上越走越远。
10.流浪失控
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很小就离开家庭、离开父母、离开学校,在社会上流浪,得不到应有的关爱和教育,为了生存他们集聚到一起,对法律的无知和对社会的仇视让他们沦为社会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