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应全,四川省财政厅投资管理处原处长,2005年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法院认定,从1997年12月至2003年5月,雷应全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3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08万余元、美元3.5万元和价值人民币5万元的铺面一间。
且听一个荒唐买官者的自述。
以权换钱 帮人搞项目捞好处费
从1992年起,我就在四川省财政厅担任处级领导干部职务,1995年任四川省财政厅商贸处副处长,1998年任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2000年任四川省财政厅投资管理处处长,一切顺风顺水。也许正是因为仕途一帆风顺,我才有了更多的想法。
我身边的“朋友”越来越多,当然他们想认识我也是各怀心思。朋友们都羡慕我的权位,在同学老乡里面我也是佼佼者,因此在各种各样的聚会上不断地有人吹捧我,让我的虚荣心一下子得到了满足。可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身边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下海,他们不仅坐上了轿车,还用上了各种奢侈品,这让我发现原来钱才是最终能够呼风唤雨的东西。
那个时候,有很多人都开始做起了第二职业,有人也劝我多为自己考虑考虑,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由于我职位特殊,不便自己做项目,但我可以通过帮别人搞到项目从中提成。于是在任职四川省财政厅商贸处副处长期间,我利用职务的便利,帮助四川通联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先后借款430万元。事后,我收到了5万元的“感谢费”。这让我第一次尝到了权力带来的甜头。一切来得都很容易,因此我也没有想太多。
此后,我更加痛快地“帮助”别人,并且得到了我应得的提成。我得到的最大一笔好处费是40万元。那是在1998年,四川省丝绸物资代销公司改制时,将摆在账上的长期应付款100万元做费用开支核销,作为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的我,在其中起了关键作用。到了2001年,我担任四川省财政厅投资管理处处长时,给振静皮革公司下达了150万元的预算,并接受了该公司总经理贺正刚送来的感谢费10万元。
我丝毫没考虑过自己这样做的后果,甚至来不及想,这是因为这些年我的消费太大了。我需要钱去维持一些高消费的支出,有时是为了充面子;加之我离婚、再婚,这些都需要钱。就这样除了充分利用职务之便为一些单位和个人谋利外,我还利用逢年过节、儿子过生日、女儿出国留学、休闲玩棋牌等方式,收受礼金红包共计200多万元。
“买官”协议 40万工程款换副厅职位
1998年5月,我的妹夫周某带着一个人来到我家。周某介绍此人在雅安市建委工作,姓王。王某开门见山地对我说:“我与人合伙在丹棱县修建汽车客运中心,因为工程扯皮,停工压款40多万元,你能否帮我解决此问题,比如借几十万帮我渡过难关或请丹棱县有关部门协助解决工程款,我就负责帮你落实副厅级问题。”我求升心切,心想王某与某省领导关系好,帮我说说话是会起作用的,便同意帮王某解决40万元工程款的问题。王某起草了一个协议,内容是我帮王某解决40万元工程款,王某负责落实我副厅级的事。这实质就是王某和我签订了一份帮我“买官”的协议。
事后,我履行了协议的约定。但王某一直没有消息,随后又找理由向我借了6万元。见王某借钱迟迟不还,这让我很是着急,不断催促他,但又不好翻脸,毕竟需要他的帮助。直到我被审查时,这份荒唐的买官协议也浮出水面。我当初是被人利用了买官心切和有口难言的弱点,被索要40万元,签了这份肮脏的“钱权交换”协议,成了官位的俘虏。
真诚悔悟 希望早日与亲人团聚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挥霍无度,凡是能带来钱财收益的事情我都干,完全成了商人。对待家人和自己我出手阔绰,我所消费的地方,让老板都以为我真的是一位潇洒的“财神爷”。因此除了帮人借款捞钱外,我还帮人拉存款收取“感谢费”。2001年,我任四川省财政厅投资管理处处长期间,让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农行成都总府支行开户并存款1000万元,我当然也收取了好处费。短短的几年,我家的存款飞涨到百万元,我还得到一家商铺、若干股权。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