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选择华北、华中、华南的6个省,主业是从事农业生产的24个乡、60个村,就中国农民权益保护现状展开调查,虽然有效问卷只有628份,但“一叶而知秋”。
中央给农民的实惠相当部分被农资价格上涨等抵消了
某村一名妇女详细记录了读初二的儿子所在镇中学2005年春季学期的收费情况:学费380元(包括教育费、教育附加费、学杂费、书费),住宿费130元,校服50元,补习费80元,报纸费20元,提纲费20元,合计680元。此外,该校一些老师提到全校学生每人还捐了几元。村民反映毕业班的学生交得更多。调研人员查阅了该县物价局、教育局和减负办联合下发的文件,其中明确规定:从2004年秋季学期开始,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包括“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对于初中学生来说,杂费每学期120元,初二学生一学期的课本费是195元,作业本费是15元,合计每学期330元。对比发现,该校初中二年级2005年春季学期收费提高了一倍。
说不清的还有农村收费和罚款。
一些农民说:“不知道罚款是否依法,是否有法律标准。”还有一些农民对部分执法人员在收取罚款时,工作方式粗暴,收不上罚款就搬东西、拉牲口的做法感到不满。一些村民反映,村里修路、修水渠等基础设施的筹资也加重了农民负担。某村村主任说,村路每公里政府拨款12万元,镇村要自筹另外一半资金。有林业、煤炭等资源的村,就通过卖木材、煤炭等筹资,没有资源的村只能由农民集资。
此外,农资价格上涨也严重影响了农民的收益。某村农民反映:“2005年化肥每100斤一般涨了4元,种子和农药也涨价了。中央政策给农民的实惠相当部分被农资价格上涨抵消了。”
1/4农民遇过农资质量问题
调研中,26.4%的农民说买到过伪劣农用生产物资,其中获得补偿的不到1/5。还有一些农民反映他们对农药的质量有怀疑,因为“施了农药以后,效果不大,也不知是不是有质量问题”。
某省400多户菇农曾因购买了假石膏严重影响了生产,要鉴定由于使用假石膏而影响蘑菇生产十分困难。最后,该省师范大学工程学院的教授用电子显微镜监拍不同时期蘑菇在施用该假石膏后的图片,才证明该假石膏对蘑菇生产所造成的损害。调查取证和鉴定费用达4万元,由于这一案件所涉及的农户众多,最终由政府出资查处。但试想,如果只是几个农户受到该假农资的侵害,如何能完成取证和鉴定工作?
土地权益最易被侵害
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资源,可这样的资源屡屡受到侵害。调查结果表明,有15.6%的农民反映,家中有土地被征用过,其中只有79.1%的农户获得过补偿;在获得补偿的79.1%的农户中,46.9%的农户对补偿数额不满意。
调查显示,现在的一些征地项目超出“公共利益的需要”。“公共目的”的土地征用与商业目的土地征用混杂在一起,存在土地征用权滥用的情况。同时,征地补偿过低,由于土地产权不清,农民作为出让土地价格收益分配博弈中的弱势一方,通常不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只能被动接受打了折扣的征地补偿费。
有些基层政府忽视甚至侵害农民的权益
某县农业局局长说,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农民往往不知情。比如,政府举行农资限价听证会时,参会的全是专家,没有一位农民,这对农民的权利极不尊重。
被访谈农民中,对村务和财务不了解的占48.8%,近1/4的农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有知情权,还有部分农民对知情权不是很清楚。
在问及“就权益问题是否向相关部门提出过自己的意见”时,只有19.1%的农民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权益问题,有12.4%的农民不知道向谁反映,19.2%的农民认为反映了也没用。
还有部分基层政府工作中与农民沟通不够,甚至忽视或侵犯农民的权益。调研人员在某村了解到,镇政府与村民就划定区域建新村的问题存在矛盾。前任村支书说:“镇政府为了政绩牵头建新村,因为都说富不富看住房。镇政府要求村民把原来的农田改造成新村居住区,集中盖房居住。调研人员问:“农田不能占用,怎么能用来建新村?占用农田是否给予补偿?”前任支书回答说:“占用农田总是先做再批,批少占多。而且占用的农田没有给予农民补偿,因为当时向上级虚报农民的收入,说是小康村,不需要补偿。原来自己家的地有1亩,但现在只有半亩了,也没有给补偿。”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