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全力遏制全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甘肃省公安厅决定自8月1日零时起,在全省高速公路实施全程测速执法。
根据甘肃省公安厅发布的通告,测速执法范围为全省已通车运营的15条高速公路共计3876公里,全部纳入全程测速执法范围。其中,国家高速11条:包括G6京藏高速、G7京新高速、G22青兰高速、G30连霍高速、G70福银高速等;省级高速4条:包括S1兰营高速、S2兰郎高速、S14陇渭连接线、S17金永高速。
根据通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98处高速公路固定抓拍系统为依托,以72台移动测速执法设备为补充,采取连续区间测速、单点固定测速和区域移动测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测速执法。对于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和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的超速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分别给予最高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记12分、驾驶证降级。其他车辆超速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