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获悉,截至7月28日,兰州市已开工棚户区改造18603套(户),开工率88.02%,预计兰州市2016年省列棚改项目9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
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是进一步保障民生、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的迫切需要。今年以来,兰州市棚改办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目标任务。
严格跟踪问效。县区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对棚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也是影响棚改项目进展缓慢的客观因素,因此兰州市要求各县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集中抓,靠实责任,抓好任务落实;市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审批部门主动上门服务,进行具体指导,限期办结项目手续,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市棚改办建立《兰州市省列棚改项目手续办理缓慢、进度滞后整改任务分解表》,明确每个项目手续办理的责任单位,定期对项目手续办理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于履职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予以问责,切实靠实主体责任。
推进工作落实。由兰州市棚改办配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定期或不定期对棚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兰州市棚改项目进展缓慢、手续未办结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针对规划、供地等手续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根据督查情况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市棚改办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调查研究棚改项目手续办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亟需解决的实际困难,认真梳理、详细分析后,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不断优化《兰州市棚户区改造(应急)项目审批流程》,确保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手续办理高效、快捷,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加强金融支持,推进货币安置。经调查摸底,2016—2017 年,兰州市符合国开行贷款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户数31490 户,涉及20个片区、改造面积449.55万平方米,建设总投资325亿元。现已获得了国开行授信贷款资金260亿元,并完成了资金拨付的前期准备工作,预计8月初即可发放。
为做好棚改贷款工作,兰州市已印发了《兰州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管理办法》,由市政府授权市房产局为购买棚改服务的购买主体,按照已通过专家评审的《兰州市棚户区改造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报告》,拟确定市城投公司为承接主体,集中办理可研、立项、环评等前期手续;同时市城投公司委托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兰州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另外根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融资模式,兰州市重新修订了《兰州市棚户区改造国开行贷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已开始实施。同时,按照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棚户区改造资金支持,用于棚户区被征收人货币安置。
据悉,2016年省政府下达兰州市棚户区改造任务21135户,涉及项目44个。截至7月28日,已开工18603套(户),开工率88.02%,总体进展情况良好。兰州市2016年省列棚改项目预计9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