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高大学生村干部补助标准
大西北网12月20日讯 从2015年1月起,大学生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将有大幅度提高:中央财政对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5万元,当年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一次性发放安置费2000元;省级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当年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一次性发放安置费1000元。
自2013-2015年,我省共招录大学生村干部3506人,截至2015年,已有一半左右的行政村配备大学生村干部。据了解,省财政将于近期提前下达2016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补助49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