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7月18日讯,7月17日,兰州市物价局发布公告称,经兰州市政府同意,兰州市物价局拟于2015年第三季度召开兰州市建立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
据悉,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人3名。听证人由兰州市物价局指定的工作人员担任,听证会主持人由听证人中的兰州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兼任。本次听证会共设15名听证会参加人员,其中,消费者6名,经营者3名,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2名。消费者由市物价局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由市物价局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等其他人员由市物价局聘请。
按照要求,听证会参加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并保证能亲自参加听证会。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选取旁听人员5名。采取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由兰州市物价局按报名次序选取。
自愿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自即日起带有效证件到兰州市物价局政策法规调控处报名(市政府大楼11楼),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27日17时前。
联系电话:0931—877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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