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制度
大西北网5月2日讯 凡经批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机关事业单位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这是日前兰州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制度的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兰州市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带薪年休,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权利,切实关心干部职工身心健康,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