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2月7日讯 记者近日从省文化厅获悉:第三次全国文化先进单位(文化先进县、市、区)复查工作日前结束,我省13个县市区顺利通过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化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自2014年2月开始,文化部对自1991年以来被评为“全国文化先进单位”的县市区近年来的文化工作进行了全面复查,并于日前通报了复查结果:全国541个先进单位复查合格,继续保留荣誉称号;8个县市区责令限期两年进行整改;11个县市区复查不合格,取消了“全国文化先进单位”称号。
我省继续保留“全国文化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13个县市区分别是凉州区、庄浪县、肃州区、临泽县、瓜州县、玉门市、陇西县、白银区、永昌县、静宁县、敦煌市、西固区、甘州区。
另讯:在2014年12月18日召开的“全国文化先进单位”表彰大会上,我省肃南县、清水县荣获新一批“全国文化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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