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以多种形式加大国有资本对公益性行业投入
经济日报北京12月18日讯 (记者曾金华)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行业投入的指导意见》,明确以改善服务、保障民生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多种形式加大国有资本对公益性行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做出更大贡献。
据介绍,近年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断优化、运营和配置效率不断提高,但目前部分公共服务领域仍然存在供给不足问题。
《指导意见》明确了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行业投入的主要形式,包括鼓励中央企业对节能环保、科研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公益性行业加大投入;按照预算管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等有关规定,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划拨政府资产等,支持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类主体更好地在公益性行业发挥作用;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资本配置功能,坚持市场化运作,探索有效的运营模式,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推动产业聚集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等。
在保障措施方面,《指导意见》规定,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根据政府宏观政策和有关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国有资本进退机制,制定国有资本投资负面清单,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此外,对公益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地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对社会效益指标引入第三方评价。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在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同时,加强对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以及完成特殊任务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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