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市看中国各级人大“越来越忙”

时间:2015-01-21 16:28来源:新华网 作者:记者乌梦达 点击: 载入中...
  新华网北京1月21日电   审议法规8项,表决通过立法4项,审议议题46个,就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交通、食品安全等民生专题进行36个专题视察,提出意见建议1000多条……这是北京市人大及常委会2014年以来工作记录的部分数字。
  
  “一句话,人大很忙,而且这几年越来越忙。”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表示。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根本政治制度,各级人大对人民负责、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让人大从被一些人评价的“橡皮图章”真正忙起来,履行职责,是中国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的深刻写照。
  
  在一些人大代表看来,忙的关键不在立法数量多了多少,更在于立法理念和立法质量的提升。例如,即将召开的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将审议表决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此前草案已审议三次。
  
  一位人大代表介绍,过去一些地方人大的办法是“老太太卖鸡——等着”:政府把法规草案交来,“一审二通过”,“能不改就不改,能小改就不大改”,人大不忙,但立法质量不高。
  
  这也让不少法规被专家和百姓诟病,主管部门“重权轻责”、“固权避责”,一些规定失之公允,和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要求有差距。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刘维林表示,以北京为例,人大及常委会必须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强化在立法中的主导地位。
  
  “立法对国家机关要多立责任,同时规范权力;对公民,要多立权利,同时明确义务。”杜德印说,“要把工作做好,立法为民,工作量必然增加,人大自然就忙起来了。这样的立法理念改变说起来小,但很重要,话好说,但做起来难度不小。”
  
  一位人大机关工作人员也表示,“以为从政府调来人大,工作会清闲,结果发现比过去还忙。”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依法治国全面深入,作为立法机构,人大在履行职责方面的作用也不断凸显。
  
  公布民生实事是不少地方政府年初的“例牌工作”。但专家指出,政府为民谋利是好事,但必须遵守法律程序。“政府的预算报告需要经过人大表决通过才能实施,预算都还没表决,要办的事怎么能先规定好?万一没通过呢?”一位法学专家表示。
  
  一位人大代表也表示,经过人大的科学化、民主化论证决策,能避免重大失误和拍脑袋决策的问题发生。
  
  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介绍,2015年北京市政府公布的民生重点问题,将参考综合代表委员在基层调研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政府预算报告表决通过后再公布。
  
  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功能也在不断强化。
  
  雾霾是百姓心中之痛,大气治理成为地方政府的工作重点。2015年,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不仅将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还单独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为重大事项进行专项审议。
  
  这项职能在《地方组织法》中有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要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但过去落实情况并不理想。
  
  除了大气治理,2015年北京市政府还就“十三五”规划编制、城市控制规划修订、发行地方债等重大事项对人大进行专项报告,由人大进行审议。
  
  刘维林表示,人大越来越忙,更认真、更较真,与十八大以来中央强调“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精神紧密相关,也得到了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的充分配合。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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