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苏州市高新区通安镇严山村12月3日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两人死亡。经警方初步调查,死者分别为负责该地块的拆迁公司一名负责人和一名工作人员,当日该公司工作人员进入家住严山村的范姓居民家中商谈拆迁事宜,后发生血案。苏州警方官方微博称,目前范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另一方当事人吴某、戚某、孙某等6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
案情尚不明朗,现在来谈孰是孰非还为时过早。警方的进一步调查和更多的信息披露是当务之急。从现有的消息看,纠纷双方均有当事人被刑拘,合理的推测是事发时双方冲突激烈。
拆迁方的6人也被刑拘,这可视作警方积极办案的信号,同时也表明:当时的所谓“商谈”中,拆迁方很可能存在逼迁甚至暴力的情形。
“商谈拆迁事宜”缘何就成了武斗并殃及人命。这恰是拆迁最需反思之处。拆迁以征收为基础,征收以达成补偿协议为前提。无协议即无拆迁,这是基本原则。从苏州血案来看,拆迁公司还在与拆迁户“商谈”,显见离拆迁还早。当暴力在“商谈”阶段就已介入,又怎会有平等与自主的“商谈”?
拆迁不是暴力逼迁。这样的法律判断当然言之轻松。而实践中的问题往往在于,被拆迁人在遭遇暴力逼迁时,如何能及时有效地得到法律的庇佑。比如,一方报警后,如警方能及时到场守护法律,至少可以控制局面,避免矛盾的激化。但在一些地方,这种有效的制度保障并不常见。相反,警方作为拆迁者后盾的场景倒是时有发生。
在网络舆论场上,暴力拆迁更符合多数网民的“刻板印象”。由此,被拆迁人也往往能获得更多的同情。如果信息不明,网络的放大效应势必会加大网民的怀疑。
对于警方来说,苏州这一个案的处理,尤其需要“以公开促公正”。网民总是从自我的经验出发来解读别人的拆迁故事,当信息不明时,负面的联想就会跑在真相的前面。纠纷宜解不宜结,业已发生的矛盾更应及时处置,防止事态的升级。这对于警方的出警速度与纠纷解决能力都是一个考验。
警察应平等保护所有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所有人若未签订拆迁协议,这就说明他仍对其房产拥有合法的权利。警方理当保障这种权利。如果司法保护到位,许多拆迁血案都不会发生。
预防是第一位的。但如果血案已经发生,依法处置就取代了预防成为第一要务。拆迁纠纷,社会关注度高,产生舆情危机的风险也高。唯有一边积极调查取证,推进司法进程;一边及时公布案情及证据,满足公众在知情权上的需要,才能最大程度地防止个案成为事件。
原文标题及链接:苏州“拆迁血案”应及时公开案情http://news.ifeng.com/opinion/society/detail_2013_12/05/31820296_0.shtml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