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私家车免费搭载路人屡被当黑车查处

时间:2013-11-07 09:11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作者:佚名 点击: 载入中...
  原标题:爱心公益PK城市管理:“顺风车”能否一路顺风?
 
  近日,一则“私家车主好心搭载路人却疑黑车运营遭查处”的消息在网上热议。不少网友认为,私家车助人为乐的行为值得肯定,而相关部门的做法不尽合理。事实上,近年来,包括兰州市等在内的很多城市都有类似的“顺风车”公益活动,在起到缓解交通压力、便利出行及节能减排的作用的同时,也给城市管理提出了更多挑战。如何让“顺风车”一路顺风,成为城市管理者所面临的一大难题。
 
  严格执法“浇冷”市民热心肠
 
  近日,微博名为“大脑袋Hello-Kitty”的网友发布微博称:“你们还是别倡导大家开车出来带人了,我带了个人被城运抓住,说非法营运。我说没收钱,我经常免费搭载路人,是广播倡导的,他们说谁倡导找谁去!做好事有风险。”
 
  “大脑袋Hello-Kitty”称,在执法过程中,被搭载的两位乘客悄然离开,无法为她的这次公益搭载行为作证,因此城市管理部门视她的行为为“非法运营”,按照相关规定,她面临着5000元的违规罚款。
 
  这条微博一经发布,随即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合理利用私家车空位免费搭载路人很有意义,相关管理部门一刀切的处理不妥;也有网友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乘客有责任为私家车车主作证,而不是一走了之。
 
  随后,记者与“大脑袋Hello-Kitty”取得了联系,她表示正通过正常渠道维护合法权益。经过与运管处沟通后,她再次发布微博称,“我没有任何顺风车标志,在街上拉人,确实不妥;被运管挡车后,因为当时的特殊情况,没有及时请两位乘车男士留下作证,这是我的失误。现在也请其他朋友们引以为戒。”她称,运管处已同意自己找乘车人为自己作证,酌情处理。
 
  记者通过微博联系到了一位实名认证的电台媒体人,这位名为“明赫DJ”的网友说,他们在主持广播节目过程中,确曾呼吁过市民免费搭载路人的“顺风车”活动。
 
  公益“澄清”面临“取证难”
 
  如今,为了达到方便他人、缓解交通压力和节能减排的目的,越来越多的私家车车主正参与到免费搭载路人的公益活动中去。甘肃一家名为“狼族车社”自发组建的非盈利性车友会从2010年底起已通过“顺风车”活动累计帮助了500多位乘客便利出行。“我们倡导会员车主在特定时期如春节、暴雨暴雪、高考,为特定人群如老弱病残孕服务,全部是非盈利性的公益活动。”“狼族车社”发起人赵鹏说。
 
  然而在采访中,不少网友对“顺风车”公益活动的开展表示了担忧。如果管理部门没有相关的政策来区别黑车非法运营和私家车的公益行为,那这样的公益活动很难维持下去,会打击人们开展公益活动的热情。
 
  兰州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黑车非法运营泛滥现象日益突出,群众反映“打黑”呼声强烈。近年来,管理部门从未停止对黑车非法运营的打击。“对执法人员来说,在鉴别车辆是否为非法运营时,通常都要有严格的取证和调查过程,对司机和乘客分别进行询问并做笔录,对调查过程拍照或摄像,等证据确凿之后,才会对车辆查扣。”这位负责人说,就目前一些爱心人士开展的“顺风车”公益活动,他认为是值得肯定的,但究竟是车主跑黑车还是从事公益活动,在执法过程中有时难以区分。
 
  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办公室副主任周鹏飞认为,对执法人员来说,是公益活动还是非法运营关键在于怎么鉴定其行为性质,而鉴定却面临着取证难,因为很多时候,免费搭载顺风车的乘客不配合,尤其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怕麻烦便一走了之。
 
  “顺风车”管理方式有待探索
 
  兰州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认为,一些私家车车主搭载乘客,万一出了交通事故,在事故安全认定上异常复杂,尽管这种公益活动出发点是好的,但对管理者来说难度非常大。
 
  周鹏飞认为,公益活动的开展既要避免有非法运营之嫌,又要谨防出现交通事故后的责任认定问题。“如何组织公益活动,使之不与相应的法律法规相冲突,特别是不要让那些黑车司机钻空子,我们还需要不断探索。我们目前还不具备完全放开这种公益行为的条件,如果放开,可能会有人打着公益的幌子和旗号进行非法运营。”他坦言,虽然一直都在关注东部沿海城市的做法,但目前全国尚未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主任、副教授文宏表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与交通设施建设不足的矛盾成为现今许多城市交通管理的主要问题,采访中的问题便是这类矛盾的具体呈现。
 
  在文宏看来,免费顺风搭载乘客出行是一种经济环保的出行方式,在国外较为流行,值得提倡。这一事件跟我国法律对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缺乏明确的界定有关,另一方面,也跟执法人员的机械执法有关。当前城运部门执法很多时候仅以是否给钱作为判定非法营运的标准,这一做法值得商榷。因为营运行为具有商业性质,一方面主观上必须要有营运目的,另一方面客观上收取的费用也应达到营利的标准。如果“顺风车”只是分担成本,而且是在特定时期为特定人群的特定需求的话,就很难认定是营运行为。这就需要相关执法部门不断提高执法质量,探索更好的执法方式,避免好心车主受冤枉。
 
  不过,越来越多开展“顺风车”活动的民间公益组织也在探索如何保证“顺风车”活动的公益性与正当性,并形成了较为有效的防范与规避机制,例如考核个人综合素质、提高顺风车准入门槛、对车辆统一标识、实行会员个人信息实名登记制等。
 
  周鹏飞表示,一些公益组织对参与顺风车活动的私家车进行备案的做法也很有创意,但目前相关管理部门还不具备完全放开这种公益行为的条件,管理部门将在实践过程中继续探索合理有效的方式,以推动公益行为的持续。据新华社

  原文链接:http://gansu.gansudaily.com.cn/system/2013/11/06/014749811.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