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9月25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我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考区的考生和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将于9月29日至30日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女性考生如在月经、怀孕或可能已受孕期间,需事先向报考部门说明情况,凡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
据介绍,9月29日参加体检的人员为报考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含司法警察职位)、省检察院、省档案局、省社会主义学院、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不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省住建厅、省卫生厅、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广电局、省粮食局、省体育局、省地矿局、省测绘局、省统计局、省安监局、省食药局、省工信委、省地税局职位及跨考区合并无须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
9月30日参加体检的人员为报考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省公安厅及省公安交警系统、省林业厅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省司法厅、省国家安全机关职位及跨考区合并职位体能测评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早上7:00在东方红广场主席台前集中,统一乘车参加体检,无故迟到或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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