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警方破获全市首例环境污染案

时间:2013-09-22 20:12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金振华 冯忠海 点击: 载入中...
  污水渗入黄河 浓烟污染蓝天

  大西北网讯 曾被环保部门多次叫停,公安部门强行拆除的雁滩北面滩黄河边一家废旧塑料加工场,在继续开工处理废旧塑料,产生的污水再次污染黄河,焚烧后产生的有毒气体再次污染蓝天,并影响周边居民健康的案件,日前被城关警方一举成功查处,来自河南省周口市的犯罪嫌疑人彭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9月21日,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通报了该案案情。
 
  接报案件
 
 

 
  今年8月28日,城关公安分局接到城关区环保局通报,位于城关区雁滩北面滩黄河边的一家废旧塑料加工场无视环保执法人员的多次叫停和公安执法人员的强行拆除,再次加工焚烧废旧塑料,产生的污水直接渗入黄河边土壤,焚烧的有毒浓烟刺鼻难闻。接此通报后,城关公安分局高度重视,市公安局副局长、分局局长魏旭杲当即指示治安管理中队成立专案组,并会同城关区环保局,对包括通报当事人彭某某在内的废旧塑料加工场,以及黄河河床周边类似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
 
  排查案情
 
  8月29日,专案组成员在副局长郭玉宏的带领下对城关区北面滩一处废旧塑料加工场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该加工场负责人彭某某及其员工将清洗粉碎废旧塑料后产生的废水,在没有经过任何净化处理的情况下,直接渗入黄河边土壤,对黄河水源和周围土壤造成严重污染。同时,该加工场肆意焚烧废旧塑料,从而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体和大气环境危害很大,群众反映强烈。
 
  抓获嫌犯
 
 

 
  由于该案是兰州市侦破的首例环境污染案件,案件的定性及证据的固定难以确定,为此,专案组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积极协调区环保局提供专业报告,主动联系检、法部门对案件证据、执法程序、认定标准进行把关。在准确定性并充分掌握了大量证据材料后,专案组于9月18日依法将该加工场负责人,犯罪嫌疑人彭某某(男,49岁)抓获,并强制关停该塑料加工场。经讯问,该彭对2011年以来,每年焚烧处理50吨废旧塑料垃圾,并将清洗粉碎废旧塑料后产生的废水不做净化处理,直接渗入紧靠黄河边的地下土壤,以及加热焚烧废旧塑料污染周边环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顶风作案
 
  记者从专案组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在雁滩北面滩黄河边开办废旧塑料加工场之后,城关区环保局曾于2012年11月16日,2012年12月24日两次送达了《关于开展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三日内自行拆除污染设备,但该彭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依然加工废旧塑料。2013年6月20日,城关公安分局雁园路派出所配合城关区环保局、城关区工商局、城关区执法局依法对其进行了强制拆除。不料,拆除后,该彭再次重新开工处理废旧塑料,明目张胆挑战法律,令人吃惊。
 
  相关危害
 
  据环保专业人士介绍,嫌疑人彭某某的废旧塑料加工场属于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不符合产业政策,其生产过程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在加工加热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恶英”(化学名:2,3,7,8-四氯二苯并对二恶英)不仅具有强致癌性,而且具有极强的生殖毒性、免疫毒性和内分泌毒性,对人体危害极大。同时,该加工厂在清洗废旧塑料时产生的废水渗透地下,极有可能对黄河水体造成污染,清洗池中的淤泥也会对周边土壤造成污染。
 
  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的审理工作仍在进行之中。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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