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8月9日讯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8月7日凌晨,认证为“杨琼文,南岛晚报记者”的网友“雨夜浪漫”在腾讯微博称,他因首先报道海南万宁小学女生被校长带去开房一事,被当地官员施压和威胁,逼他辞职。杨琼文昨日告诉人民网,早在5月报道此事后,万宁有关部门人员即指责他不该报道,“无论如何也要把你从南岛晚报搞走”。南岛晚报方面则证实,杨琼文确将离职,“万宁有关部门也找了报社领导,谈了一些对此事的看法”。
自述“被辞职”引关注
杨琼文是8月7日1时在腾讯微博中自述此事的。
微博写道,“从曝光海南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带女学生去开房的第二天,我就料想到当地的官员会寻找种种借口逼我离开海南的媒体,今天终于得到验证了,在校长开房门事件中,我是以一位中国人的良知和记者的职业道德去采写该稿,但我也想到会被当地官员施加各种压力和威胁,甚至于逼我从海南媒体辞职。”
这条微博曾一度被删除,杨琼文昨日对人民网表示,他并未删除这条微博,不知道为何这条微博不存在了。与此同时,杨琼文的微博认证也已被取消。
杨琼文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还表示,在5月13日《万宁某小学校长给钱让幼女陪睡》报道见报当天,他就接到了万宁有关部门人员的电话,对方指责其不该报道这种“敏感”事件。
不过,杨琼文认为此报道对于妇女儿童保护能够起推动作用。
杨琼文说,5月14日中午,他在午休时再次接到万宁市相关部门人员的电话,对方在电话中称,“无论如何也要把你从南岛晚报搞走”。“我当时就意识到他们可能对我进行打击报复。”
人民网的报道称,事后,万宁市相关部门一直在和南岛晚报就此事进行沟通。
所在媒体曾连续报道“校长开房案”
南都记者检索发现,5月13日《南岛晚报》04版整版报道了《万宁某小学校长给钱让幼女陪睡》一事。
报道称,5月8日,万宁市6位小学六年级女学生“离家出走”,家长和老师寻找未果报警,终于在海口和万宁两地找到。家长透露,孩子称,万宁某小学校长陈某鹏在当地一家酒店给钱让她们陪睡。期间,一名冯姓男子将另外两名女学生带到其它酒店。涉事校长和冯某被刑拘,警方初步认定两人涉嫌猥亵幼女。
这篇报道未署记者的名字,只署名“南岛晚报报道组”。《南岛晚报》次日关于此事的追踪报道,则署名“南岛晚报记者琼文”。人民网报道称,8月6日,南岛晚报相关领导找到杨琼文谈话,希望他自己写一份辞职报告。杨琼文说,6日晚,他开始起草自己的辞职报告,但写到一半的时候,越想越生气,就干脆不写了。8月7日凌晨,杨琼文在腾讯发表了前述微博。
单位证实“有关部门找了报社领导”
南岛晚报方面证实,8月7日,万宁有关部门找到了报社领导,谈了一些对于此事的看法。同时,证实记者杨琼文即将离开南岛晚报,但称具体原因不便透露。同时,人民网记者还从南岛晚报获悉,在此事的最初报道中,报社方面一直很支持杨琼文,然而,最终还是感到“压力太大”。
杨琼文则对此事表态“不后悔、不屈服”。杨琼文称,在发出被逼“辞职”的微博后,接到了很多媒体朋友和领导的电话,对他表示支持,已有媒体提出希望他前去工作。
海南万宁“校长带女生开房案”经媒体报道后,曾被社会舆论广泛关注。
6月20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万宁市第二小学原校长陈在鹏、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原工作人员冯小松犯强奸罪两案,分别不公开开庭审理。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在鹏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判处被告人冯小松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冯小松提起上诉,7月11日,海南省高院驳回维持原判。
(原标题:首报“万宁校长开房”事件记者离职)
原文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13-08-09/035027902169.shtml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