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多车撞击碾轧横尸雨夜马路 谁是“夺命真凶”?(图)

时间:2013-05-30 08:16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记者 于英杰 点击: 载入中...
  女子遭多车撞击碾轧横尸雨夜马路 警方宣告案破,但谁才是“夺命真凶”?
 
  案发时段有50辆车经过,肇事车辆全部逃逸;常熟警方抓回三个,却难定谁实施了“要命一碾”

 

 

警方在案发现场勘察。(来自网络,请拍摄者与本报联系以便付酬。)

 

  大西北网5月30日讯 据扬子晚报报道:这是个一度让警方头大的谜案。5月17日凌晨,常熟市通港路上出现一具裸体女尸,浑身血肉模糊。案发后,当地论坛上一度出现“碎尸案”猜测。但常熟警方拨开层层迷雾,确认这是一起离奇的交通肇事案,该女子被汽车撞倒后,又被多辆汽车碾轧,当场身亡,但所有的肇事车辆均已逃逸。多天的艰苦追踪后,前日常熟警方宣布该案告破,主要肇事者周某被刑拘。可是,肇事者的责任如何划定,成为接下来的一大难题。
 
  1、雨夜女尸裸陈马路,凶手在哪?
 
  一度流传为“碎尸案”,警方确认为交通肇事案
 
  5月17日凌晨5时24分,常熟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通港路浒浦路口往西发现一具女尸。接报后,市局指挥中心指令刑警大队、交巡警大队及辖区派出所等部门,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调查。
 
  现场的情形令人不寒而栗。据介绍,民警见到的女尸并不完整,部分肢体散落,身上几乎不着寸缕。在现场周围,民警陆续找到了该女子的碎花短袖上衣及红色雨披各一件,红色缀花拖鞋一双,红色绣花钱包一个。路上的血迹依然可辨。有途经案发现场的网友拍了照片发布到网络论坛,引发网友猜测这可能是一起凶杀分尸案。“碎尸案”的谣传一度引发众多网友关注。但很快警方予以澄清。
 
  常熟警方确认受害女子是徐某。根据调查和尸检结果,初步认定,当天凌晨3点半多,徐某冒雨独自步行至通港路时,被多辆机动车碾轧,导致当场死亡,但肇事者均逃离现场,徐某的衣服应该是多次车辆撞击碾轧后掉落的。
 
  2、50辆车经过案发地,谁是祸首?
 
  警方调查判定女子被撞后,遭多辆车碾轧
 
  “5.17”专案组研判:此案面临三大难题。一是该案报案时间为5时24分,实际案发时间不明;二是如何确定肇事车,通港路凌晨时段车流量大,大多为过境车,且女子被撞后又遭多次碾轧,现场凌乱,未遗留肇事车散落物;三是案发时正下大雨,道路沿线监控录像清晰度差。
 
  通过对案发周边监控的分析,警方勾勒出死者徐某案发前的活动轨迹:她最后出现在监控画面的时间是5月17日3时51分,而监控点是在案发地前面106米,由此确定了大致的案发时间。这意味着,在报警前1个多小时,徐某已被碾轧身亡。
 
  确定了大致的案发时间,专案组民警排查了案发前后一段时间内经过的车辆,渐渐梳理出一些线索。一辆牌号为沪B25458的货车驾驶员反映,案发前看见受害人徐某在道路上行走,根据该车在监控中出现的时间,专案组进一步确定,案发时间为凌晨3时53分左右。据统计,在那个时间点后通过案发路段的有50多辆车。
 
  3 、首个肇事者被擒,他干了什么?
 
  当晚他冒雨下车查看露了马脚被监控拍下
 
  案发第二天,一辆车号为苏E号牌轿车驾驶员糜某投案自首,交待了碾轧受害人的事实;案发第六天,民警发现一辆皖S号牌的重型货车车厢底部有大量血迹,驾驶员耿某承认碾轧受害人并逃逸。但这两人都不是第一个撞击碾轧者。
 
  谁是第一个撞倒徐某并逃逸的机动车?这个人才是侦破的重点目标。
 
  5月23日,专案组在案发附近的通港路天字南路路口的监控中获得重大发现:案发当天一辆装载木材的货车驾驶员曾下车查看车辆,这一举动在下大雨的凌晨很不寻常。专案组找到了这辆号牌为皖K02003的重型货车。民警通过查询车辆行驶轨迹,发现该车保险杠有明显的撞击痕迹,司机周某正在太仓落脚。第二天,专案组赶往太仓,晚上在常熟市东张卡口成功将嫌疑车辆及驾驶人周某一起截获。
 
  经讯问,周某如实交待了5月17日凌晨,驾车撞倒徐某后逃逸的全部经过。目前,周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拘。至此,该案主要嫌疑人均已到案,常熟警方认为该案告破。
 
  4 、又一个难解疑问:谁是夺命者?
 
  可以确定的是,“首犯”当负主责难逃刑罚
 
  常熟警方有关人士表示,因案发时正下大雨,现场被雨水冲刷,加上过往车辆对现场破坏严重,受害女子徐某究竟是怎么死的?是被撞后立即死亡还是后来又遭其他车辆碾轧而死?究竟遭到多少车辆碾轧?这些问号现在都难以解开。这也让后续的责任认定成了难题。
 
  不过,南京衡鼎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勇认为,该案中,重型货车司机周某第一个撞倒徐某的,事后没有积极抢救或报警,而是选择逃逸,致使徐某被后来的车辆碾轧,对徐某的死亡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因而周某肯定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作为糜某、耿某等后来的肇事者,虽然不是第一个撞倒徐某的,但在周某之后撞击、碾轧了徐某,不能排除与徐某的最终死亡后果没有关系,因而在是否要负刑事责任上,同样不能完全排除,而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俩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终责任如何界定,要根据警方调查结果以及尸检结果等综合认定。
 
  目前,该案有关责任认定等事项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通讯员 褚金虎 记者 于英杰)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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