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被记12分 罚款4000元 处十五日拘留
鑫报讯 4月11日,省高速交警第一支队响泉大队在“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查获一辆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大货车,当事人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4月11日,响泉大队在辖区路段展开大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10时许,一辆车号为宁E·329**的东风牌大货车进入检查点,民警例行对驾驶员的正着进行查验。检查中,细心的民警发现该车悬挂号牌有伪造的嫌疑,遂对车辆通过车辆联网系统进行比对查验。经比对,该车使用的号牌为伪造,驾驶员为了躲避高速公路上的电子警察将真实号牌宁A·329**换下,伪造宁E·329**号牌悬挂上路。面对讯问,驾驶员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响泉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项、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记12分,罚款4000元,处十五日拘留的行政处罚。
省高速交警第一支队于4月10日起在环兰高速公路组织开展货车通行秩序整治统一行动。行动期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03起,其中查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33起,超速违法行为417起,违法停车59起,疲劳驾驶2起,超载违法行为1起,其他违法行为391起,教育驾驶员32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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