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85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3.7%。虽然全球多数国家都在老龄化,然而中国的老龄化却极为特殊,仅用了一代人的时间,就变得比美国还“老”,而且随着人口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的发展态势,加上家庭小型化的考验、传统观念的转变,养老已经是每个家庭以及整个社会不得不面对的难题。
大约一千年前,宋朝人陈元靓提出了“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的名言。“养儿防老”观念,在中国流传了祖祖辈辈,但如今,独生子女家庭越来越多、工作生活压力的增加,使得部分老年人即使是在生病住院最需要子女照顾的时候,也并不能享受到来自子女的亲情慰藉。特别是在城市之中,年轻夫妇们必须考虑两个人如何赡养双方父母的难题。
在这种情况下,越来越多的老人“自愿”住进了养老院。但随着入住老人数量的迅速增加,养老院在照料老人过程中可能遭遇的各种风险一一暴露,惹出的纠纷呈上升趋势。据有关法院统计,近年来受理的养老机构涉诉案件逐年增加,有的养老机构在三年半时间里涉讼多达十余次。当然,我们也并不能据此否认养老机构的作用,其实,许多养老院通过改善环境、提高软件服务等,不仅提供吃和住,还兼具人际关怀、情感交流的功能,成为许多老年人的“新家”。
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养老的方式无非两种:不是社会养老,便是儿女养老。两者其实并不是完全对立的。特别是从中国的实际情况以及传统文化来看,孝无疑是维系一个家庭,乃至社会的重要伦理道德规范,我们的养老模式不能简单地照抄照搬西方的模式。实际上,将1亿多老年人全部推向社会也是不现实的,只有将社会养老和儿女养老结合起来,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中国人之所以一直信奉“养儿防老”,主要是害怕老无所依。在传统的社会中,“养儿防老”是一种私力救济,它主要指在经济上帮助老人。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收入的增高,社会养老保险机制趋于完善,老年人担心的不再是物质上的需求,更害怕的是没有情感归宿的孤独感。因此,我们今天所谈的“养儿防老”,更多的是提倡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给予他们日常生活帮助和精神慰藉。
每个人都希望拥有一个幸福的晚年,无论社会如何变化,我们都不要轻言“养儿防老”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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