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2013年9月3日,记者从甘肃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甘肃省将加大本地汽车采购支持力度,用财政经费购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购地产汽车。
据了解,甘肃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近日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支持采购本地汽车,加快推进甲醇汽车、新能源汽车和相关配套产业发展。根据《意见》,甘肃省将加大对汽车产业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每年安排足够的用地指标用于汽车产业发展,优先统筹解决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的发展用地指标;加大本地汽车采购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地产汽车车型纳入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品种目录范围,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用财政经费购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购地产汽车;积极推广甲醇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申请将兰州等6个城市列入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推进纯电动汽车微公交模式试点。
《意见》明确,研究出台电动车推广措施,涉及免除上牌费、过路过桥费、不受限行限购影响等政策;加强招商引资和自主创新,积极争取有市场竞争力的汽车企业来我省投资,落实汽车人才政策,支持本地零部件企业主动与国内外汽车整车企业和科研院所加强技术合作,尽快融入国内外汽车产业配套体系;优化产业配套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省内原材料优势,大力支持酒钢集团、兰州石化、蓝天玻璃等重点企业,为汽车生产企业提供原材料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