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王晓敏等四个渭南人在别人的介绍下,远赴俄罗斯打工。本想能多挣些钱,如今钱没挣到,还回不了家。
合同公章没有
要回国得交15000元
28岁的王晓敏是澄城县人,4月20日的时候,他和另外二十多人在哈尔滨坐上飞往俄罗斯的飞机。飞机上的王晓敏,拿着护照和机票拍了一张照片。
5月24日,记者通过网络电话联系到了王晓敏,他在电话里说:“我是在一个合阳人王某某介绍下,在交了8500元的介绍费后,与一家叫俄罗斯中国龙江建筑有限公司联系上,他们在俄罗斯雅库茨克有一个工地。介绍人说公司会给每月至少发8000元的工资,我们便达成协议。随后,我办理了护照,但在登机前,公司拿出一份劳务用工合同,合同上说是每月5000元工资。当时,我们都没同意,但公司方说先去了再说,我们便上了飞机。”
在王晓敏提供的这份合同中,最后并没有公司的公章或签字。到了雅库茨克,干了十几天后,王晓敏、黄青林、王继安、王郭武四个渭南老乡和另外4个来自山东的同伴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在没有得到答复后,他们决定不干活了,并提出要回国。“公司说不让回国,除非给公司交15000元。” 黄青林说,“我们还哪有钱,这几天来,我们吃饭都是自己做,公司也不管。”
要报警遇到困难
语言不通
王晓敏把他的情况告诉了家人,他哥哥随后给澄城县公安局打电话报警,称自己的弟弟到俄罗斯给人干活,现在公司扣了护照不让人回国。警方回应称,如果要报案,需要到当地,也就是俄罗斯那边报案。
“我们还把情况告诉了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使馆的意见也是到当地报警。”王晓敏说,“但不知道当地报警电话呀,再说了,语言不通怎么报案?”
随后,记者联系到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指出要通过什么渠道可以让这些人回国?中国公民在外找工,如果保证自己的安全,避免发生这种情况?驻俄使馆领事部给记者回复到:“我馆很重视您所反映的情况,目前暂未收到当事人来电求助。为了解案件详情并提供协助,可24小时与我馆联系。”
通过关系介绍
中介没有资质
介绍人王某某告诉记者,他纯粹是帮朋友联系务工人员,“中介费我一分没收,都给了一个姓延的人,他与公司那边联系。近期,我还会再带一部分人去俄罗斯,到那里打工的。”
延某在电话中说:“我介绍劳务输出,都是挂靠在公司名下,谁用工就以谁的名义招人。”在记者的追问下,延某承认他介绍用工并没有资质。
陕西省商务厅外经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国对外劳务输出适用的是国务院发布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从事对外劳务合作,应当经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第三十九条规定:未依法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查处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渭南市商务局一负责人说:“如果发生这种事情,当事人可与派出机构协商处理,在协商无果情况下,当事人可在派出机构所在地进行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同时,要外出务工可选择有资质、有备案的劳务输出机构,自己合法权益也可得到有效保障。”
延某说:“我已经与公司沟通过了,那份合同只是初步合同,如果工作不错,工资肯定不会少于8000元的。扣留护照是担心他们乱跑,15000元也是公司自我保护。只要他们安心工作,钱不会少,也不会存在什么问题。如果他们坚持要回国,我再与公司协调一下,看如何处理。”
截止发稿,记者还没有收到延某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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