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51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报8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报3起。
自治区通报8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六户地镇经管站原会计黄生群,利用职务之便虚报棉花种植面积2528亩,骗取补贴款、种植业保险理赔款共计4.87452万元,本人获利3.45072万元。2015年1月,黄生群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
2010年12月,塔城地区沙湾县奎屯路社区居委会主任陈春燕,违规为其母办理廉租房。另外,不严格执行低保金发放相关政策法规,指定其母冒领相关人员6个月低保金共计1905元。2015年7月,陈春燕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母王某退出廉租房,收回违规领取的低保金1905元上缴财政。
2013年8月10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里镇查干莫尔根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金恩斯·哈那提别克,私自将全村1200亩国有荒地以村委会名义承包给张某,并将张某上缴的承包费24万元存入个人银行卡中。2015年5月,金恩斯·哈那提别克被开除党籍,相关情况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4年11月、2015年2月,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吐鲁番于孜乡广播站原站长多力坤·吐拉洪,两次将县文广局免费发放给该乡群众的200套“户户通”卫星电视设备对外私自倒卖,本人获利1.6万元。2015年7月,多力坤·吐拉洪被开除党籍,相关情况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2年2月至2015年5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县古勒巴格乡农经站干部热汗古丽·毛一东,在兼任尉犁县古勒巴格乡兴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采取虚报冒领套取等方式,将国家给牧民的草原奖补资金12.1万元私自占有,并用于个人消费,违规占有牧民救灾扶贫房一套,面积120平方米。2015年7月,热汗古丽·毛一东被开除党籍,相关情况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0年至2014年期间,和田地区墨玉县扎瓦镇托格尔亚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艾比·居麦,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资金、贪污扶贫项目资金、非法收取不愿上学学生家长钱款,挪用村民养老保险费、低保金、非法占有富民安居房押金等合计3.5479万元。2015年5月,艾比·居麦被开除党籍,相关情况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5年5月,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庞德斌,违规使用公车前往阿图什市办事后又驾驶公车回家。2015年7月,庞德斌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期间,喀什地区巴楚县多来提巴格乡中学多次违规发放福利,把该校学生食堂未用完的大米、面粉、清油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教职工,按采购价折合3.73万元。2015年5月,该校校长亚森·阿不都克里木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兵团通报3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一师10团20连政工员(兼出纳)赵育国挪用公款问题。赵育国身为党员干部,2013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他人缴纳的水费、土地使用费和防雹费1.8万余元。赵育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十四师皮山农场约买尔·阿不都卡地挪用公款问题。约买尔·阿不都卡地在任八连、十一连报账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职工保障性住房款、农药款、体检费、农药款、红枣兑现款等共计65万余元。约买尔·阿不都卡地受到行政开除处分。
三师工建集团林业站私设“小金库”问题。2013年,工建集团林业站党支部书记燕海军、站长崔登运、副站长谢玉清截留他人上缴水费21万余元,私设“小金库”。3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问题分类
1、挪用公款3起;
2、利用职务之便骗取补贴款、种植业保险理赔1起;
3、为自己母亲违规办理廉租房、冒领低保金1起;
4、私占荒地承包费1起;
5、将免费发放给群众的卫星电视设备对外私自倒卖1起;
6、私占草原奖补资金,并违规占救灾扶贫房一套1起;
7、公车私用1起;
8、中学违规发福利1起;
9、私设“小金库”1起。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