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0月15日讯 他遇到了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取款时,发现取款机里有未拔出的卡,他便分两次取走了一万元现金。当他与朋友一起吃饭吹嘘自己的好运气时,万没想到警方已经找到了他。
10月6日中午10时20分左右,西安市民赵先生去位于开元路南段的工商银行ATM机上取款,取完款后,忘记拔卡便匆匆离开,随后发觉,便立即去银行查询,银行人员告知其卡上的一万元于当日被分两次取走。赵先生遂报案。
接警后,公安未央分局大明宫派出所民警立即与工商银行联系,通过相关信息的排查,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就是当时在赵先生身后排队等候取款的一名男子。通过进一步侦查,警方联系到了该男子的姐姐,让她劝弟弟尽快投案自首,归还赃款。
10月13日中午,该男子来到大明宫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审讯,此男子姓杨,43岁,四川成都人,个体小老板。杨某供述10月6日中午10时许,他在位于开元路南段工行的ATM取款机前排队取款,当轮到他时,他发现前面取款人的银行卡未拔出且还在操作界面,于是分两次取走了卡中一万元现金,取款逃离现场后,将银行卡随手遗弃。晚上正当他跟朋友边吃饭边炫耀自己运气好时,姐姐打来电话说公安机关已掌握了其相关情况,让他尽快投案自首。
警方称,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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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